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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邮政工会经审会办公室负责省邮政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的定期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能够及时提供查阅。
二、省邮政工会经审工作档案是开展经审工作和审计工作形成的资料和相关文件,经过分类、整理后归纳存档的文书案卷。
三、省邮政工会经审工作档案归档范围。
1、经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文件、上级发文、计划总结、信息、本级发文、下级上报文件等资料的立卷归档。
2、审计形成的资料。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小组关于审计报告回复意见的采纳情况表、审计意见书、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资料等整个审计活动的相关资料。
四、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应按照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及时交省总经审办档案保管人员,不得分散保管,更不得私人存放。
五、档案整理必须分类准确、科学排列,目录清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省邮政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资料完整,立卷规范。
六、省邮政工会经审工作审计档案原则不外借,不复印,工会内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省邮政工会经审会主任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准转借、不准拆卸、损污,并在规定时间归还。
七、如因借阅审计档案发生的遗失或泄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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